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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以“四+N”谱写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5-28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玉林:以“四+N”谱写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排查廉政风险点163个,提出整改建议132条,出台风险防控措施制度61条……”这是今年以来玉林市开展“以案为鉴 警剖查改”警示教育活动建立的一套廉政风险清单,切实把预防在前、抓早抓小要求落到实处,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今年年初,玉林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 警剖查改”警示教育工作的活动方案》,要求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都应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 警剖查改”警示教育活动。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围绕“四个一”(即: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旁听一次法庭庭审、建立一套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一次教育预防效果“回头看”)深化活动,切实做好警剖查改工作。

  同时,各纪检监察机构指导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在抓好“四个一”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载体,采取N种形式开展警剖查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教育效果,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健全部门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成果。

  据统计,今年1-4月份,全市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12场次,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10062人次;组织了540名党员干部走进法庭旁听庭审5次,接受一次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增强“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玉林市纪委监委 李 江 黎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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