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林:追逃追赃实现新突破 抓获外逃人员3名劝返1名
近日,玉林市追逃应急小分队接到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警方通知,连夜赶赴惠州,成功将涉嫌玩忽职守、受贿问题畏罪外出潜逃的李某某缉拿归案。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实现新突破,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持续彰显。
仅今年2月,就一举抓获外逃人员3名,劝返1名。有效减少全市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并保持外逃“零增长”。
借力体制改革“东风”,创新机构机制。玉林市积极将追逃追赃工作融入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追逃追赃机构建设,完善追逃防逃机制。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成立由市监委、市公检法等成立专门追逃追赃工作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也分别成立追逃追赃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完善工作措施,出台《玉林市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方案》,成立玉林市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市追逃工作小组,建立追逃应急小分队,随时做好应急任务的执行准备。
拓展工作方法手段,织密追逃“天网”。实行挂牌督办。筛选重点案件,落实“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逐案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完善劝返、遣返、抓捕等追逃方案,建立个案主办人制度,确定主办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确保案件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办。注重运用现代科技和先进侦查手段,全方位获得在逃人员各种信息线索,开展边控和网上追逃,加大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力度。积极实施劝返。一手抓追缉,一手抓劝返。坚持政策感召、法律威慑、亲情感化,敦促其投案自首。
坚持追防一体推进,筑牢防逃“堤坝”。注重日常管理。组织了出逃隐患大排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排查,建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对高风险岗位及个人实施重点预防和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潜逃逐级报备制度。如发生职务犯罪人员在逃情况,必须立即向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及上级部门报告,做到快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潜逃出境,确保出逃零增长。(玉林市纪委监委 罗力军 胡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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