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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积极主动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1-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玉溪:积极主动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高度重视,以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紧盯监察对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41件,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11件。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吃透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逐案登记,加强进度跟踪和督办落实,并定期向省纪委监委、市扫黑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为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第一时间公布《关于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通告》,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勢力违法违纪间题线索。着力在教育、警示、震慑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宣传阵地,在全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通过“碧玉清溪”网站和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滚动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有效提升党员千部和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内容和举报方式、举报电子信箱以及举报奖励知晓度,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来源渠道。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盯紧重点查处的“四类问题”,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五项工作机制,并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有效途径,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聚焦本地区本部门在专项斗争中“扫没扫、查没査、办没办”这一关键加强监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于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强化沟通会商,整体协同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推动纪律与法律紧密衔接,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筛査、深挖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杨春银 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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