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兴安县食品公司经理蒋仕勇、副经理王世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兴安县食品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12400元,违规接待3960元。蒋仕勇、王世清负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8月,蒋仕勇、王世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共计16360元收缴上缴。
2.桂林市全州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全州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以中秋节慰问费、国庆加班费、春节值班费等名义分八次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1634元。2018年7月,原所长张建新、所长卿海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上缴。
3.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干部曾倩晖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曾倩晖利用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6440.73元。2017年11月20日,秀峰区纪委下发通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公务用车油卡进行清理,曾倩晖在上报公务用车油卡时故意将一张余额为46684.69元的公务车加油卡隐瞒不报。2018年5月,曾倩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收缴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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